不懂就千万别去换不动产证: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首先需要将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进行批表,批表成功之后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等去进行复印办理,但是也是需要携带原件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携带上原件,然后到税务局去办理相关的税务证明,前提也是需要携带原件。

【不动产登记换证不需要进行询问主要基于以下认识:
①换证不是一种登记类型。换证本质上仅是对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换发,并不对权利人以及不动产权利产生影响。《实施细则》未将换证列入登记类型,《操作规范》也未对换证办理的适用、申请主体、申请材料、审查要点等作出细化规范和要求,,换证有别于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等登记类型,不能将适用于其他登记类型的询问“强加”给不动产登记换证。从登记机构角度来看,“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不动产登记换证进行询问缺乏依据。
②换证并非设权登记行为,不具备可诉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0〕15号)第2条明确:“房屋登记机构作出未改变登记内容的换发、补发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更新登记簿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仅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给权利人用以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明,换证行为并不实际改变不动产权利的归属,只是对原来颁证行为的一种重复,不会对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实体权利造成损害,不具备可诉讼性。由此,进行询问必要性大大降低。

原身份证件号码变更,如何更换不动产权证?在日常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中,若权利人(此处仅指自然人)因证件种类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比如早年间使用15位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号、护照等进行不动产权登记,与目前证件及号码信息不一致的,可至我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线下窗口申请办理变更登记。